我是一名未毕业的应届毕业生,未上交3方协议。签订了劳动合同。合同自签署日生效。规定6.1日正式入职,这还没到时间,我想毁约。上面有写到,我若擅自中断合同需要赔违约金10000块。拟定的正式工资为3500.这个违约金是我必须要付的吗??如果必须要,这个违约金是不是太多了,不合理?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