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某淑与朱某刚名誉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
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(2015)沙法民初字第06257号原告张某淑,女,1968年2月11日出生,汉族,住重庆市沙坪坝区。委托代理人田也渝,重庆佳士律师事务所律师。被告朱某刚,男,1955年10月31日出生,汉族,住重庆市沙坪坝区。委托代理人罗开诚,重庆国彦律师事务所律师。本院在审理原告张某淑与被告朱某刚名誉权纠纷一案中,原告张某淑于2015年6月2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。本院
- :
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(2015)沙法民初字第06257号原告张某淑,女,1968年2月11日出生,汉族,住重庆市沙坪坝区。委托代理人田也渝,重庆佳士律师事务所律师。被告朱某刚,男,1955年10月31日出生,汉族,住重庆市沙坪坝区。委托代理人罗开诚,重庆国彦律师事务所律师。本院在审理原告张某淑与被告朱某刚名誉权纠纷一案中,原告张某淑于2015年6月2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。本院